• 法侓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析术观点
    男子跨年在高楼朝气球放烟花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5-02-21    浏览:198

    转载于山东高法微博

           1月5日,据安徽蚌埠警方消息:近日,一则“有人在银泰城广场对面小区对着空中放飞气球点燃烟花”的视频在互联网传播,网民多人跟帖“这个人真牛”“不顾整栋楼的安全”“火灾就晚了”……市公安局蚌山分局迅速核实,依法立案侦查,成功锁定并抓获嫌疑人。经查,2025年1月1日0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为博取眼球,在百乐门小区高层住宅楼平台上燃放“加特林”烟花,并对银泰城广场放飞气球喷射,其行为涉嫌危害高层住宅楼消防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目前,吴某某的行为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微信截图_20250221172706.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析术观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