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侓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析术观点
    男子发泄情绪开车撞前女友现男友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117

    转载于黄骅检察微博

           2月20日,据江西法院:被告人李某与小贞(化名)原系恋爱关系,二人分手后,小贞与王某恋爱,引发李某不满,加之家庭关系、工作不顺利等诸多因素,李某情绪逐渐失控。为发泄个人情绪,2024年7月5日,李某驾驶汽车尾随王某驾驶的白色轿车,先后在路上三次撞击王某车辆的尾部,造成车辆损坏。经认定,车辆损毁价值为12854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李某自动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微信截图_20250327164508.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析术观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