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甄城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李某是一名90后,也是两个孩子的宝妈,看到高薪兼职短视频后留言,被拉进群。对方称按要求发截图就能日赚几百元,虽明知是诈骗套路,李某因想赚钱还是选择加入,做起了群托。
群里,李某用多账号分享育儿、美食,吐槽生活琐事营造真实感。群主先以给明星点赞返小额红包吸引受害人,后发布大额刷单任务。李某等群托便在群里谎称完成任务收到返利,发虚假收款截图诱导他人刷单。经查,李某参与诈骗金额达28万多元,非法获利1万多元,最终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江苏徐州新沂市检察院办理此类群托诈骗案件中,发现82名被告人中有67名为宝妈,宝妈占比超8成,且被害人也多为宝妈。在此提醒,找兼职要擦亮眼睛。不要为蝇头小利,成为诈骗工具人。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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