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济南市中检察微博
近日,宣城一男子醉酒后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在接警员耐心询问情况时,该男子不仅拒绝说明事由,反而多次对接警员进行长时间、极其恶劣的辱骂,严重影响110接处警平台正常工作秩序。 济川派出所民警找到该男子核实情况时,该男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持续辱骂现场民警。目前,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析术律师事务所
Analysing Shu Law Firm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手机端
微信客服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