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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常州武进一家农业科技公司以“红栓菌代养,3个月利润翻倍”“到期退还全部本金”为噱头,通过网络平台投放广告,吸引14名农户投入近30万元。李某和王某让农户到厂房参观,声称菌包优质、养殖难度小,然后签订合同。然而,当农户联系公司回收时,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农户们意识到被骗后报案,警方将李某、王某等人抓获。2024年5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王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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