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槐荫检察微博
2021年,扬州男子小磊在某游戏陪玩平台结识女子居某某。居某某伪造知名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人设博取同情,并与小磊确立恋爱关系。随后,居某某先后向小磊借款共计23万余元,甚至擅自操作小磊手机进行转账。被小磊发现分手后,居某某仅归还7万余元便将小磊拉黑并失联。
小磊无奈起诉,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该案涉嫌刑事犯罪,居某某很快被抓获归案。经查实,2021年7月至2024年9月期间,居某某采用相同手段,先后诈骗5名受害人,以学费、房租等为由,累计诈骗金额达74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最终判处居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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