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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5博士偷拍涉密文件被判15年
    发布时间:2026-07-29    浏览:99

    转载于淄博中院微博

           国家安全部门发布典型案例:2006年至2018年,朱某先是在某985高校攻读博士学位,取得学位后,又在多家航天科研院所担任工程师,长期接触航空航天和军事技术领域的涉密文件、资料。在此期间,某国间谍组织代理人找上了他。
           在明知对方间谍组织人员身份的前提下,朱某仍接受其布置的情报信息搜集任务,使用对方提供的间谍设备,拍摄了大量涉及航空航天和军事技术领域的文件、资料,并传输给间谍组织人员,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59.64万元。
          最终,朱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及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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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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