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侓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析术观点
    网购退货不退赠品获利38万元
    发布时间:2025-09-02    浏览:36

    转载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2024年9月底,某电商平台在审核订单时发现一账号长期存在购物后拒收的异常情况。经调查,该账号注册人张某称账号自2021年后未使用,曾借给朋友孙某。孙某是一名快递员,他利用平台漏洞,假意购买手机、平板等高价电子产品,下单时留下虚构地址,使包裹被放到无人认领区,进而截获。他拒收主商品,却截留价值较高的赠品,如蓝牙耳机、触控笔等,转售获利。
          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孙某通过此方式骗取赠品800余件,涉案价值38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孙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家属已全额退赔平台损失,法院依法减轻处罚。2025年5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wechat_2025-09-02_171626_133.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析术观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