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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人从韩国买肉毒素卖给美甲店获刑
    发布时间:2025-12-15    浏览:10

    转载于济南市中检察微博

           此前,江苏无锡的罗某、龚某从境外购入9种未获国家批准文号的肉毒素,通过普通快递销售给曾有非法销售医美产品前科的彭某,最终这些需严格温控的医疗用毒性药品流向了无资质的美容美甲店。
           罗某、龚某和彭某都没有任何医美产品销售资质。他们销售的9种肉毒素都是韩国品牌,学名为A型注射用肉毒素,属于医疗用毒性药品,国家对其生产、采购、储存和使用都有极其严格的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认定,三人行为均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近日,法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彭某、罗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涉案3000余盒肉毒素已被联合无害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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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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