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潍坊公安微博
近日,北京。李某是一名偷车贼,偷车之后为了让买主相信车是自己的,他携带着身份证售卖,并让买主随便拍照、拍视频。一名失主报警后,民警通过视频,很快锁定了李某。李某被抓获后,称自己把偷来的电动车以250元的价格卖出。经查,李某共盗窃了5辆电动车。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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