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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判刑!17岁网购虚假退货1万多单
    发布时间:2026-03-18    浏览:8

    转载于菏泽巨野县法院微博

           2024年3月,一家化妆品经销公司向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报案,称其线上官方平台遭到恶意虚假退货。公安机关很快便锁定了年仅17岁的吕某。 吕某交代,一次网购时,他偶然发现某化妆品官方平台存在漏洞——下单后即便不退还商品,也能提交退款申请。他用自己多部手机上的账号、多名亲友的账号,还从网络上有偿租借多人的账号,下单购买护肤品套装,虚假退货后低价转卖。“被告人通过这个手法总共退了11900多单,价值476万物品低价转卖了401万。”靠着骗来的赃款,吕某毫不节制地挥霍,买最新款手机、囤名牌衣服,还经常请朋友吃饭唱歌。最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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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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