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检察日报微博
近日,湖南株洲公安查获“硼砂肠粉”。店主黄某坦言,从2024年6月起,为让肠粉“更筋道、更好卖”,明知硼砂是食品禁用物,仍掺入米浆售卖。成人急性中毒,不过15-20克硼砂的量;婴儿更脆弱,2-5克就可能致命。黄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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