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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课送鸡蛋的诈骗套路又升级了
    发布时间:2026-04-16    浏览:9

    转载于槐荫检察微博

           近日,武汉江夏警方成功侦破一起流窜涉老诈骗案,抓获以曾某为首的 9 人犯罪团伙。该团伙在菜市场发传单,以“免费领鸡蛋” 为诱饵,吸引老人到场听“养生课”。随后通过“抽奖送礼物并全额退钱”的方式,一步步获取老人信任。待时机成熟,便抛出“2000元抽奖换高端锅具、事后全额退款” 的重磅诱饵,骗走老人现金后迅速跑路。
    经过两个月缜密侦查,警方在武汉、仙桃两地同步收网,将曾某等9名嫌疑人全部抓获,现场查获大量未拆封的劣质锅具。目前,9人因涉嫌诈骗、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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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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