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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机洗钱,十天流水近600万元
    发布时间:2026-06-08    浏览:7

    转载于曹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90后”谢某碍于情面,帮表姐夫罗某用自己已关停的墙纸店营业执照申办POS机,处理违法犯罪资金。短短10天,其账户涌入583万余元,其中153万元直接来自35名诈骗被害人。面对银行问询,谢某按上线教的“话术”谎称是货款。同案犯徐某在上线安排下,负责接送谢某、监督其转账。经浙江省龙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目前,表姐夫罗某也被提起公诉,案件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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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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